嘉義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作業要點中華民國 91 年 05 月 27 日 91 府教學字第 67247 號函頒發中華民國 95 年 11 月 30 日府教學字第 0950152023 號函修正第壹章總則一、嘉義縣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為了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(以下簡稱國民中小學)學生學習情形,激發學生多元潛能,促進學生適性發展,肯定個別學習成就,並作為教師教學改進與學生學習輔導之依據,特依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訂定本要點。嘉義縣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,除法令另有規定外,悉依本要點辦理。二、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應依學習領域及日常生活表現,分別評量之;其評量範圍如下:(一)學習領域評量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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